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10-14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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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2019〕28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原文: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海关、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科创板等资本市场制度创新,资本市场的韧性在增强,抗风险能力在提高,市场生态更加有效,正处于繁荣发展的难得机遇期和健全体系的关键发展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力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高端高效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企业上市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争取用3年时间,推动我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0家。其中,新增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20家。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全市目标和本区实际,制定本区未来3年的企业上市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IAB、NEM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上市。二是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支持资产优良、竞争力强的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三是推动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上市。
二、认真落实推进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部门应明确管理范畴及业务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和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建立健全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汇报解决我市企业上市的重点难点问题。
主管产业发展的发展改革、工信、科技、商务、国资等部门负责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产业培育,通过扶持引导强化其内生增长动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我市企业改制及上市申报等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形成摸查储备、培训辅导、路演对接、协调问题、奖励补贴等全过程全链条的服务体系。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涉及的相关证明手续,特别是完善用地房产手续、税收缴纳、产权厘清、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备案、核准等,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信、公安、司法、财政、人社、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国资、市场监管、城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指导和服务,同时争取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支持,依法合规加快办理。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扶持政策,积极协调支持。
(二)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
各区、各产业部门对规模以上企业和市场前景好、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企业进行摸底、调度和筛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发展重点,分类、分层建立企业上市梯队和拟上市企业库,尽早发现、及时跟进,构建符合上市规律的培育机制。
对已正式启动上市申报的企业,帮助企业做好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衔接,督促中介机构依法合规进行上市辅导,并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各方面支持;对基本达到上市条件的企业,协助企业科学规划上市方向,明确上市程序和重点事项;对实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条件还不够成熟的企业,尽早做好资产规范和内控制度健全等工作,妥善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尽快达到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
(三)拓宽金融对接渠道。
引导社会资本向科技型、中早期项目投入,将发展股权投资作为培育与推动企业上市的重要市场力量;畅通拟上市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对接渠道,拓宽各类融资渠道。
积极推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等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等,发挥其战略投资、项目开发等优势,提高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
(四)给予上市补贴政策。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19〕1号),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企业及从外地迁入的上市公司,在市级层面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营造市场环境。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把推动企业上市发展作为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多种形式搭建企业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互动机制。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基地发挥作用,举办专题培训,实地走访拟上市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定期举办企业上市工作交流会,及时宣传企业上市的新政策、新动态、新做法,总结企业上市工作经验,宣传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成功案例。引导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机构规范经营,做好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