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06-16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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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广州市地方金融专家库成员(小贷、
典当、地方交易场所类)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金融监管和发展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全面性,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参谋作用,提升地方金融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拟组建广州市地方金融专家库,现公开征集遴选小贷、典当、地方交易场所领域的专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的专家库成员主要研究领域是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地方交易场所方向,擅长战略规划、法律法规、风控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科技方面的专家,经济、金融、法律等领域的大学及科研院所研究人员、相关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有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遴选条件
(一)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从事经济、金融、法律等领域的教学、科研或者实务工作8年以上,掌握相关领域理论知识、发展动态、工作特点和规律;
3.熟悉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地方交易场所行业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4.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担任职务,且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职责范围内不存在利益冲突;
5.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等。
(二)除上述条件外,拟聘专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或者相当于副高级(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济学、金融学、法学等领域的理论功底深厚、成果丰硕;
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精通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民商法及民事诉讼法、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等领域的法学理论与实务;
符合以上条件者,具有党政机关决策咨询服务经历的优先。
三、专家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可受邀参加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的以下工作:
(一)项目评审、评选、论证、评估等工作;
(二)学术交流、演讲、授课等活动;
(三)专项课题调研、规划制定、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研判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四)提出对全市金融发展有重大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五)其他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申报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广州市地方金融组织专家库推荐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和PDF扫描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所材料出具意见,并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2.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801室(需在信封上注明“专家库成员申报”),同时将相关材料PDF版打包发至邮箱gzxdxh@126.com(需在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上注明“专家库申报+姓名”)。
(二)初审、公示及入选。
初审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专业能力、申报人员专业结构、行业比例、从业经历等因素;经审核,拟入选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众公示,公示期满社会公众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入选专家库成员。
五、其他事宜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成员任期原则上为3年,到期自动解聘或者按程序复核续聘,续聘应经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意。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联系电话:020-83171682。
附件
广州市地方金融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注:本表格请如实、准确地填写,由本人签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