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管函〔2024〕61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越商务〔2024〕57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从5亿元减至2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区喆健,联系电话:83171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