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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资本市场专家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7-10 分享到:



穗金融〔202019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资本市场专家工作指引

(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资本市场专家工作指引(试行)》已经我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710日     



广州市资本市场专家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机制,广泛培育、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立广州市资本市场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专家库作为资本市场专业人才智库,负责向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供政策建议、专业咨询,协助开展全市资本市场相关培育工作。

第三条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专家库的日常事务和具体运作。


第二章成员构成与聘任

第四条专家库成员由经济、金融、管理、法律、会计、投资等领域专家组成,均为兼职义务服务。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可根据需要对专家库人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专家库成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经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商一致后颁发聘书聘期两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六条专家库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予以解聘:

(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二)所在单位提出解聘申请,并经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库成员的其他情形。

专家库成员被解聘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新的专家成员。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机制

专家库成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政策研究、政策制定;

(二)配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过不限于开发培育、走访调研、培训交流、论坛讲座等方式,推动广州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三)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咨询、协助的其他事项。

专家库成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勤勉尽责;

(二)保守政策机密、商业秘密和内幕信息;

(三)不得利用专家成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存在有损其公正履职的其他行为;

(四)与成员履行职责相关的其他规定。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专家库下列事务:

(一)落实成员聘任、解聘等工作;

(二)就相关工作向成员提请咨询、协助;

(三)组织召开专家相关会议,记录会议情况;

(四)负责成员的联络、沟通、评价等日常工作;

(五)其他事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7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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