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14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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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证券法(修订)》推动广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证券法修订历时4年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创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市应抓住《证券法》修订的机遇,推动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建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一、《证券法》修订的主要变化及意义
本次修订,在原证券法共十二章240条的基础上,修改了166条、删除24条、新增24条,在改革证券发行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大幅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等方面进行完善,有效健全了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制度体系,为资本市场行稳致远打下了法治基础。
(一)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优化企业上市制度。
本次《证券法》修订,对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作了较完备的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简优化证券发行条件;调整证券发行程序;明确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等,为分步实施注册制的具体制度设计预留了立法空间,也为其他板块的发行和转板制度衔接做了预设和铺垫。
此次全面推行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有效激发市场的活力与提高资本效率,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价值发现、融资、资源配置三大基础功能,促进科技创新资本形成,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市场化水平。
本次修订,突出强化了市场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强调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等。其中新增的“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要求,完全契合注册制改革方向,在保证公告完整性、专业性的同时增强公告的“可读性”,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更高信披要求。
新的信息披露规则特别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打造更优质的环境。通过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全面的尽职调查,将发行人的商业模式、盈利来源、风险挑战等信息清晰地呈现给投资者,使投资者能够根据这些公开的资料对投资标的做出合理价值和风险判断,提高投资理性化、市场化水平。
(三)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加强投资者保护是金融市场讨论较多的话题,也是监管规则制定的重中之重。此次修订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围绕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这一主线进行制度设计。引入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的概念,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供事实依据。从证券购买或服务前端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到证券持有过程中的投票权征集制度、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以及受托管理人制度,再到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后的先行赔付制度、普通投资者强制调解制度等,将投资者权益保护理念贯穿证券发行全过程。
《投资者保护专章》重点解决中小投资者信息来源不对称、维权难且贵等问题。通过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从根本上回归“保护投资者即保护资本市场”这一市场发展的逻辑与本质。
(四)强化违法责任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违法成本较低一直被认为是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之一,强化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也成为本次修法的重点。本次修订,新的《证券法》显著加大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违法成本。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对相关证券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大幅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处罚标准由原来的一至五倍提高到一至十倍等。处罚力度的大幅提高体现了监管层对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和态度。
结合近年来证监会实施监管过程中诸如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违法违规者、民事赔偿机制不畅通、失信联合惩戒不完善等问题,此次新修订《证券法》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助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走向更加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道路,有利于防控资本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提升资本市场整体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贯彻落实《证券法(修订)》推动广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总要求,积极推动广州多层次资本市场保持平稳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20年3月底,广州累计境内培育上市公司186家,其中境内113家(科创板上市5家),境外上市公司73家,总市值2.33万亿元,累计新三板挂牌公司494家,总市值1045亿元。总体来看,广州地区上市公司数量多、实力强,传统企业的优势继续保持,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迅速,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上市公司不断涌现,资本市场广州板块的影响力明显增强,为我市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筹集了大量低成本的长期性资金。
尽管广州资本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与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相比,广州资本市场发展稍显滞后,在上市公司数量、市值、综合实力方面仍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证券法(修订)》,一手抓强化培育,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增强上市公司数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手抓金融风险防控,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加快建设高质量的资本市场。
(一)强化培育,推动广大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一是加强企业上市品牌建设。加快制定出台《广州市加快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方位打通企业上市渠道,营造支持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优化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广州上市工作品牌效应,争取用3年时间,推动我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0家。二是依托上市服务平台指导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大力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基地、新三板广州基地加快本地化建设,定期邀请交易所负责人及资本市场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向我市企业传递最新的资本市场信息。三是强化上市储备机制,建立后备梯队。通过与各区、各产业部门、证监部门以及中介机构的联动,进一步完善拟上市、挂牌企业数据库,引导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区内资本市场及企业资源禀赋,制定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开展梯队式管理。四是开展培训,加强上市服务对接。加大省、市、区资本市场改革及有关扶持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力度,组织重点拟上市企业参加境内外企业上市推介会、专题研讨会,赴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和上市公司考察学习,开展一对一答疑解惑活动,不断增强企业上市意识和信心。
(二)强化规范,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素质。
一是把好上市入口关。在积极推动、支持优质企业改制上市的同时,加强拟上市企业历史财务数据、信用信息等信息以及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层诚信状况的比对分析,支持保荐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二是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定期对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情况进行摸查,并积极做好督促整改协同处置等工作。三是加强对上市公司规范意识。通过举办上市公司培训和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有效规范广州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四是加强纾困解难。对存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流动性困难等问题的民营上市公司,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细化的纾困方案,对上市公司的贷款、债券兑付情况加强摸查监测,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上市公司化解流动性困难、股权质押问题。利用纾困风险补偿机制引导纾困基金发挥更大作用,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我市资本市场安全稳定。
(三)强化惩戒,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对于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违规承销保荐、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内幕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害群之马,形成最大限度的震慑。二是稳妥处置劣质公司。推动支持面临持续经营困难和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依法通过重组上市、司法重整、强制退市等法治化方式有序出清。三是防范化解退市企业风险。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及早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协调做好公司员工、投资者、债权人等安抚工作,确保公司退市平稳有序,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四是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协作,及时将严重乱纪的上市公司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净化广州资本市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