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时间:2017-12-26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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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风险投资类企业扶持奖励申请指南
为吸引更多风险投资类企业在穗集聚发展,做好我市风险投资市场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现根据《广州市风险投资市场规范发展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17号)第三章相关内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说明
我市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给予管理能力奖励。同一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获得的管理能力奖励,累计最高1500万元。同一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获得的管理能力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
(一)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
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组织形式为公司制;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广州市;
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是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机构(即完成两种备案的其中一种);
4.加入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或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5.接入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资金募集、开展投资、项目退出情况及投资协议、合同等在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可查。
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采用累进制,根据管理人所有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实际规模(实收资本、实缴出资额),给予管理人奖励。私募基金产品(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也可以采用合伙制,对于不同的组织形式,累进标准是不同的,具体如下表所示:
累进标准 | 管理人可获得 的奖励 | |
公司制私募 基金产品 | 合伙制私募 基金产品 | |
实收资本达到3亿元 | 实缴出资额达到5亿元 | 300万元 |
实收资本达到5亿元 | 实缴出资额达到10亿元 | 500万元 |
实收资本达到15亿元 | 实缴出资额达到30亿元 | 1000万元 |
实收资本达到30亿元 | 实缴出资额达到50亿元 | 1500万元 |
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广州市;
2.股权投资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或在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即完成两种备案的其中一种),如果属于政府投资基金,还需在发展改革部门完成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
3.私募基金产品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等资本市场服务平台登记托管;
4.投向房地产、二级市场股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等领域,以及以股权投资名义从事债权业务等部分,不予计算私募基金产品实际规模(即要求投向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创新创业、实体经济发展等领域)。
【示例1】2018年1月,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如下私募基金产品:公司制A股权投资基金,实收资本2亿元;公司制B股权投资基金,实收资本2.5亿元。在甲公司、A公司、B公司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甲公司共管理4.5亿元的公司制私募基金产品,甲公司满足300万元的奖励标准,并在2018年获得了奖励。2019年1月,甲公司新管理实收资本13.5亿元的公司制C股权投资基金,此时共管理18亿元的公司制私募基金产品,甲公司满足1000万元的奖励标准,但由于已在2018年度获得300万元奖励,甲公司在2019年获得700万元奖励。2020年2月,甲公司新管理实缴出资额30亿元的合伙制D股权投资基金,在D合伙企业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甲公司满足了奖励1000万元的奖励标准,但由于已在2018年度、2019年度共获得1000万元的奖励,同一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累计最高奖励1500万元,所以甲公司在2020年度获得500万元奖励。
【示例2】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实缴出资额15亿元的A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甲公司、A合伙企业和其他投资人又成立了实缴出资额30亿元的B合伙企业,其中:甲公司为B合伙企业的管理人;A合伙企业出资15亿元,为B合伙企业的投资人。B合伙企业投资了以下项目:20亿元的创新创业项目,10亿元的房地产项目。在甲公司、B合伙企业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甲公司实际管理合伙制私募基金产品规模为30亿元,在扣除10亿元的房地产项目之后,甲公司符合奖励500万元的标准。
【示例3】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实缴出资额60亿元的A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A合伙企业出资40亿元作为投资人,与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投资人成立了实缴出资额50亿元的B合伙企业,其中乙公司为管理人。B合伙企业全部投向拟上市企业的股权。A合伙企业出资20亿元作为投资人,与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投资人成立了实缴出资额30亿元的C合伙企业,其中丙公司为管理人。C合伙企业全部投向拟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在乙公司、丙公司、B合伙企业、C合伙企业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乙公司满足奖励1500万元的标准,丙公司满足奖励1000万元的标准,甲公司不满足奖励条件。
【示例4】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实缴出资额5亿元A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即A基金采用“双GP”模式。乙公司办理了A基金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手续,为A基金的管理人。乙公司可申请300万元奖励,甲公司无申请资格。
【示例5】甲公司是采用“自我管理”模式的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机构,甲公司同时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证明。甲公司实收资本5亿元,其中1.8亿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项目,0.2亿元用于支付购置办公用品、支付员工工资、租赁办公用房,3亿元投向科技型小微企业项目,甲公司可申请300万元奖励。
(二)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
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组织形式为公司制;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广州市;
3.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基金产品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4.加入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或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5.接入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资金募集、开展投资、退出情况及投资协议、合同等在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可查。
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采用累进制,根据管理人所有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实际规模,给予管理人奖励。累进标准具体如下表所示:
累进标准 | 管理人可获得的奖励 |
实际资金规模达到100亿元 | 300万元 |
实际资金规模达到500亿元 | 500万元 |
二、申报扶持奖励材料清单
(一)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
1.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盖章,一式两份);
2.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证明或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机构证明)(复印件,盖章,一式两份);
3.所有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证明或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如为政府投资基金,还需提供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证明),如私募基金产品(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为公司制,还需提供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与私募基金产品(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的托管协议(复印件,盖章,一式两份);
4.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在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或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的会员证(由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负责提供,盖章,一式两份);
5.所有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投资项目清单(包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时间、退出情况)、投资项目投资协议(合同)、相关流水凭证(由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负责提供,盖章,一式两份)和私募基金产品份额托管情况说明(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等负责提供,盖章,一式两份);
6.市财政局、金融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
1.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盖章,一式两份);
2.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证明),所有管理的私募证券基金产品的备案登记证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证明)(复印件,盖章,一式两份);
3.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在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或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的会员证(由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负责提供,盖章,一式两份);
4.所有管理的私募证券基金产品在资金募集、开展投资、退出环节的流水凭证、投资协议(合同)(由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负责提供,盖章,一式两份);
5.市财政局、金融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扶持奖励流程
(一)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
申报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采用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方式。
1.申报企业按照本指南“申报扶持奖励材料清单”第一款第1、2、3条列明的材料,报送至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或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
2.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补齐本指南“申报扶持奖励材料清单”第一款第4条列明的材料,并负责协调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等获取本指南“申报扶持奖励材料清单”第一款第5条列明的材料;
3.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对于符合穗府办规〔2017〕17号文规定的申报材料,向市金融局建议拟奖励的企业名单和具体奖励金额,市金融局根据协会建议编制次年度财政预算;
4.市金融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正式申报扶持资金工作通知后,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纳入财政预算的完整申报材料送至市金融局,如市财政局、金融局认为需补充其他材料,协会负责组织申报企业进行补充。
(二)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
申报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能力奖励,采用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方式。
1.申报企业按照本指南“申报扶持奖励材料清单”第二款第1、2条列明的材料,报送至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或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
2.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补齐本指南“申报扶持奖励材料清单”第二款第3条列明的材料,并负责协调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获取本指南“申报扶持奖励材料清单”第二款第4条列明的材料;
3.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对于符合穗府办规〔2017〕17号文规定的申报材料,向市金融局建议拟奖励的企业名单和具体奖励金额,市金融局根据协会建议编制次年度财政预算;
4.市金融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正式申报扶持资金工作通知后,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纳入财政预算的完整申报材料送至市金融局,如市财政局、金融局认为需补充其他材料,协会负责组织申报企业进行补充。
四、其他说明
(一)风险投资类企业扶持奖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以市金融局在官方网站(www.gzjr.gov.cn)发布的正式申报扶持资金工作通知为准。
(二)风险投资类企业在享受穗府办规〔2017〕17号文规定的扶持政策后,不影响再享受各区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即可叠加享受市、区相关扶持政策。
(三)咨询广州市风险投资类企业相关扶持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备案事宜,请径联系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020-38737696、020-38737695。
(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请自行登录网站(www.amac.org.cn)办理。如需获取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帮助,也可向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咨询。
(五)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020-38392729转823;广东股权交易中心:020-66885211;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020-83256009。
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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