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时间:2024-07-15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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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管函〔2024〕66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分支机构住所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越商务〔2024〕58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住所变更如下:
住所由“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丰江大道39号102房”变更为“新丰县府前大道南19号奥林匹克花园8栋97号”。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区喆健,联系电话:83171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