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4-01-12 | 分享到: |
|
穗金融函〔2024〕12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广盐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章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4〕2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市广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如下:
一、同意企业名称变更为“广州市云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同步变更公司章程;
二、同意启用新章程(见附件),同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总经理担任;
三、同意免去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监事长、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职务,任命代林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职务,任命柯泽权担任监事职务,任命郭志红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任命李浩担任风控负责人职务。
附件:广州市云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区喆健,联系电话:83171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广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