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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4〕9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蓥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海科工商信〔2023〕106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蓥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如下:
一、同意启用新章程(见附件),同意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同意免去江俊彬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职务,免去黄毅辉总经理职务,任命甄志毅担任执行董事、董事职务,任命王平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职务。
附件:广州蓥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
(此页无正文)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联系人:区喆健,联系电话:83171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蓥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