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11-15 | 分享到: |
|
穗金融函〔2023〕346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地铁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东股权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3〕160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准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小贷)股东股权变更如下:
同意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和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地铁小贷10%、5%股权转让给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不变,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区喆健,联系电话:83171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