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10-07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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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3〕331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广联达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和章程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3〕110、140、141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准广州广联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章程变更如下:
一、同意章程第二十条中“执行董事、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同意免去王爱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免去温鑫总经理职务,免去苏建松财务总监职务;
三、同意任命刘谦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任命王宁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何智,联系电话:8317168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广联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