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07-10 | 分享到: |
|
穗金融函〔2023〕254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市海珠
华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海科工商信〔2023〕69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市海珠华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如下:
同意住所由“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自编2栋403房”变更为“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68号1001室自编A”,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海珠华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