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09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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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3〕8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航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股权和
注册资本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2〕179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准广州航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星小贷)变更如下:
一、同意刘肆华持有的航星小贷10%股权、刘金生持有的航星小贷5%股权转让给刘金华;
二、同意东莞市航星针织机械有限公司增加对航星小贷出资额850万元人民币,刘小华增加出资额1325万元人民币,刘金华增加出资额825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航星小贷注册资本从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3亿元人民币;
三、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航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