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2-08-01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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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2〕190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TCL
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
股权投资业务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2〕84号收悉。经审核,广州TCL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小贷)2021年度监管评级为AAA。为支持评级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更好助力科技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指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同意TCL小贷针对省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试点开展股权投资业务。TCL小贷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应当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措施,实现资金独立核算;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使用负债资金、代理资金、受托资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单一企业及其关联方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总投资额以注册资本的20%为限。
请你局指导TCL小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不断完善股权投资业务制度,做好非现场监管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更新等工作。如TCL小贷后续监管评级变动或违反相关监管规定,请你局指导做好业务压降、暂停等工作。我局将持续监测TCL小贷业务运行和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TCL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