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2-04-07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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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2〕77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法人股东借款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2〕33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粤金监函〔2020〕34号)、《关于贯彻落实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政策措施优化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通知》(粤金监贷监〔2020〕1号)和《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借款操作指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法人股东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申请。其中,借款金额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4个月,借款方式为授信期内随借随还,有效期以第一笔借款资金实际到账日为准。
请你局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该公司自批复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此次股东借款,并于实际借款发生的次月10日前将融资情况准确录入省非现场监管系统。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