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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3-11 分享到:

穗金融函〔202243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关于同意广州市

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的通知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局

穗天商金报202211号文收悉。经现场检查,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完成验资,悬挂市、区金融工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牌匾。同时,该公司已接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非现场监管系统。根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粤金监函〔2020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批准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

公司名称: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2001室。

(三)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股东及股权结构:

1.广东和家网络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11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55%

2.黄朝军出资人民币619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95%

3.方松涛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5%

(五)经营范围(限在广州市内)

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2.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核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黄朝军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方松涛总经理;

3.刘翔监事;

4.何清风险控制总监;

5.陈朗财务总监。

核准公司章程。

二、禁止性业务

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

(二)向本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

(四)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超过500万元;

(五)经营其他未经批准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业务。

三、后续监管工作

请你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监管和服务,指导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做好开业,并督促该公司向天河区公安分局、广东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3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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