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2-03-11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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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2〕43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广州市
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的通知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局:
穗天商金报〔2022〕11号文收悉。经现场检查,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完成验资,悬挂市、区金融工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牌匾。同时,该公司已接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非现场监管系统。根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粤金监函〔2020〕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批准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
(一)公司名称: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2001室。
(三)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四)股东及股权结构:
1.广东和家网络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11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55%;
2.黄朝军出资人民币619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95%;
3.方松涛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5%。
(五)经营范围(限在广州市内):
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2.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六)核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黄朝军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方松涛任总经理;
3.刘翔任监事;
4.何清任风险控制总监;
5.陈朗任财务总监。
(七)核准公司章程。
二、禁止性业务
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
(二)向本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
(四)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超过500万元;
(五)经营其他未经批准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业务。
三、后续监管工作
请你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监管和服务,指导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做好开业,并督促该公司向天河区公安分局、广东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同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