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04 | 分享到: |
|
穗金融函〔2022〕1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市泓海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1〕204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富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大晋、温小勇、温沈祥、陈恩将持有的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广州御泰科技有限公司,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请你局指导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按其承诺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增资至2亿元,否则将启动注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程序。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