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1-12-07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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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487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TCL
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高级
管理人员和章程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1〕193、195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准广州TCL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章程变更如下:
一、同意免去黎健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童泽恒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二、同意免去童泽恒总经理职务,任命赵洁担任总经理职务;
三、同意任命黎建明担任董事职务;
四、同意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3年。由股东委派产生。”修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产生,任期3年。”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TCL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