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1-12-06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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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484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市万顺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穗天商金报〔2021〕89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刘钊奇将持有的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小贷)股权转让给中山市嘉德龙电器有限公司、刘艳梅,转让完成后中山市嘉德龙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万顺小贷股权比例为70%、刘艳梅持有万顺小贷股权比例为30%,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