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30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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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478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广州市萝岗卓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萝岗卓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盈小贷)超过6个月未向非现场监管系统报送数据,符合市场退出条件。我局于2021年8月25日发布注销卓盈小贷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公告(公告期3个月),我局在公告期间未收到有效举报,且企业情况无实质改善。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文件规定,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卓盈小贷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不再纳入我局监管范围。请卓盈小贷通过变更商事登记(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删除“小额贷款”等相关字样)、依法注销等方式退出小额贷款市场,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金融局,广州市萝岗卓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