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30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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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437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广州市
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的通知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局:
穗天商金报〔2021〕74号文收悉。经现场检查,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完成验资,悬挂市、区金融工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牌匾。同时,该公司已接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非现场监管系统。根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粤金监函〔2020〕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主发起人为中山市嘉德龙电器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其他股东刘钊奇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刘艳梅出资人民币4800万元;谭嘉泳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曾伟担任总经理,岑浩昌担任监事,陆凯翔担任风险控制总监,欧晓林担任财务总监;公司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新塘田头岗二路一横路2号(部位:1栋202房)。
二、核准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我市业务范围为:
(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三、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
(二)向本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
(四)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超过500万元;
(五)经营其他未经批准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业务。
四、请你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监管和服务,指导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做好开业工作,并督促该公司向天河区公安分局、广东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万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