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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广州市骏达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16 分享到:

粤金监典核(穗)〔20212号 


关于同意广州市骏达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广州市骏达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法定代表人由“邓小芬”变更为“梁惠仪”,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公安厅,省典当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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