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04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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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390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市番禺
融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股权投资业务的批复
番禺区发展改革局:
番发改〔2021〕61号收悉。经审核,广州市番禺融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小贷)2020年度监管评级为A+。为支持评级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更好助力科技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指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同意融合小贷针对广州市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试点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融合小贷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应当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措施,实现资金独立核算;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使用负债资金、代理资金、受托资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单一企业及其关联方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总投资额以注册资本的20%为限。
请你局指导融合小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不断完善股权投资业务制度,做好非现场监管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更新等工作。如融合小贷后续监管评级变动或违反相关监管规定,请你局指导做好业务压降、暂停等工作。我局将持续监测融合小贷业务运行和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番禺融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