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04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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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389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凯得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穗开金融报〔2021〕70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股东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广州凯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9.03%股权转让给广州凯得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不变,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凯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