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2-08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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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148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广州市安瑞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1〕30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复如下:
同意李城任广州市安瑞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免去薛景博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同意李瑞任广州市安瑞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免去张丁元董事职务。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安瑞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