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2-01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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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116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宏新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章程的批复
白云区金融局:
云金融报〔2021〕1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市白云宏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六条:
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东及持股金额和比例如下: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出资额和比例如下:
变更为:
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东及持股金额和比例如下: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出资额和比例如下: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白云宏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