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1-29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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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111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弘信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变更监事、董事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局:
越金融〔2020〕232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以及《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复如下:
同意刘志彬任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免去冯晨轩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同意纪臻任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免去梁宁柏董事职务。
同意彭婕贞任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免去叶志坚董事职务。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