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1-08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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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1〕26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仁诺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局:
越金融〔2020〕226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以及《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复如下:
同意崔新新任广州仁诺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张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免去曾文总经理职务。
同意李英明任广州仁诺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免去曾文董事职务。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仁诺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