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11-20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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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0〕329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地铁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章程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局:
越金融报〔2020〕198号文收悉。根据广东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以及《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由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318号铧厦商业中心写字楼十三层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万菱广场3305房-3310房;并同步变更章程中第六条的公司住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