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17-10-18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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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贷〔2017〕89号
广州市金融局关于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局:
你局《关于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越金融〔2017〕216号)收悉。根据广东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经审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符合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资至1.875亿元。
二、同意姚志杰、戈艳辉、姜楠和王荃成为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4人共出资3750万元增资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姚志杰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戈艳辉出资1125万元;姜楠出资562.5万元;王荃出资562.5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主发起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80%(出资额不变);姚志杰持股8%;戈艳辉持股6%;姜楠持股3%;王荃持股3%。
三、请你局通知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自批复之日起依法向工商部门办理公司股权股东和章程变更备案。
四、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权股东变更后,你局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管理与服务,督促该公司合规经营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10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金融办,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