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18-08-03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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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18〕897号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核准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设立资格的函
越秀区政府:
你区报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在广州民间金融街设立广州点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函》(越府函〔2018〕76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 号)等规定以及《关于广州民间金融街三期小额贷款公司设置等事项的批复》(粤金贷复〔2013〕13号)文件精神,经省金融办《关于支持广东海大集团在广州民间金融街设立专门服务“三农”的产业链特色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复》(粤金贷复〔2018〕14号)批复同意,现核准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资格。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由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专门服务“三农”产业链的特色小额贷款公司。
二、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由主发起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性缴足;法定代表人为薛华;住所为广州民间金融街。
三、核准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
(一)办理广东省内的小额贷款;
(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四、请你区督促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落实营业场所,做好营业场所消防及安全验收,依法向公安、工商和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挂设市、区两级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牌。
五、请你区督促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开业筹建工作,并由你区相关部门正式发文至我局提请验收,经我局检查合格后下发准予开业通知书。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金融办,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