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11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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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金融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任务,着力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多措并举,实现金融业发展稳中有进。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成为第四大支柱产业。全市实现金融业税收448.7亿元,同比增长7.8%,占总税收比重为8.1%。2019年广州金融在八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是银行业机构发挥融资主力军作用,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突破10万亿元。截至2019年末,我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达10.62万亿元,同比增长11.16%,其中,存款余额5.91万亿元,同比增长7.9%;贷款余额4.71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高居五大城市第一位。二是广州多层次资本市场完成战略性布局,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创历年新高。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新三板广州服务基地、中证报价南方总部全部落地,全国性资本市场均在广州设立机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落户广州。全年新增上市公司20家。三是全市保费收入突破1400亿元,重新站上全国城市第三位。2019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1424.83亿元,首次突破1400亿元大关。继2018年被深圳超越后,2019年我市保险业市场快速平稳发展,反超深圳,重夺保险第三城位置。四是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全市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累计获批发行各类绿色债券、新增绿色保费收入在全国各试验区中均排名第一;广州碳交所碳配额现货交易量累计成交突破1.36亿吨,排名全国首位。五是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明显。我市加快网贷机构平稳有序退出,大幅出清平台风险,是全国唯一全年未发生爆雷和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的重点城市。六是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修订支持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和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政策覆盖面更广,奖励补贴力度更大,遴选申报方式更为优化。七是广州被评为全球第四大金融科技中心。在第26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广州位列全球第23名,被列入全球专业性金融中心,同时还被评为全球第四大金融科技中心。八是广州金融招商工作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2019广州金融(北京)招商推介活动,推介会上共33个项目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投资金额及授信意向近2000亿元。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高。
银行业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不断增强。协调广州地区部分主要金融机构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助力我市金融业稳增长。组织举办重点项目建设、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会等,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促成融资意向合作金额超过6000亿元。全市银行业对实体经济放贷额度大幅增长,剔除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制造业贷款约占9.5%,同比增长22.8%。全市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3.87%。全市银行业总资产约7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8%。
多层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广州市累计上市企业达180家,总市值2.5万亿元,全年新增上市企业20家,创历史新高,其中科创板上市5家,方邦股份为全国首批2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之一。新三板挂牌企业达493家,总市值793.46亿元,累计募资158.70亿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展示企业16215家,累计融资总规模1132.93亿元;广州地区信用债发行规模8572.30亿元。全市直接融资占比24.9%。
保险市场稳中有进。2019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1424.83亿元,占全省保费收入规模的25.92%,同比增长22.53%,规模居全国城市第三位。保险资金在广州投资余额累计超过3500亿元。制定《广州市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试点方案》,推动IDI在南沙、黄埔、花都等地落地。制定《2019-2021年广州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农户数636024户,年度保险覆盖率达到99.23%,为农户合计提供553.2亿元的住房风险保障。
地方金融业态稳健发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112家,注册资本273亿元,累计放贷705.5万笔,金额共计490亿元;典当企业99家,实收资本23.49亿元,全年典当笔数17.75万笔,典当余额24.34亿元;融资担保机构33家;融资租赁活跃企业数约384家,注册资本886.78亿元,资产总额1614.62亿元,纳税金额36.49亿元;商业保理活跃企业数208家,注册资本287.74亿元,资产总额203.69亿元,纳税3.14亿元。
(二)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深入。
以绿色金融、跨境金融、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为重点,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推进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成立广州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金融专项小组,制定《广州市关于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实施。强化大湾区金融规则对接研究,深入梳理大湾区金融规则对接、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状及对策,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原则进行落实。加快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全力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筹建工作,推进香港富卫人寿在穗设立合资寿险公司,创兴银行在穗设立境内法人总部,推动在南沙港澳保险内地服务中心以及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努力构建与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着力建设大湾区资产管理中心、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金融要素区域交易中心。持续推进现有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其中2019年融资租赁行业完成飞机融资租赁134架,完成船舶融资业务64艘,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飞机船舶租赁集聚区。
绿色金融改革试验不断走深走实。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超3000亿元,累计获批发行各类绿色债券638亿元,新增绿色保费收入488亿元,三项指标在全国各试验区中均排名第一;广州碳交所碳配额现货交易量累计成交突破1.36亿吨,排名全国首位。据最新一期《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价报告(2019)》显示,以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核心的广东绿色金融发展在全国排名第一。
熊猫债、跨境人民币直贷、跨境资产转让和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等多项金融创新业务落地实施。2019年12月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广东分行接入FT账户分账核算业务系统,标志着FT分账核算业务正式在南沙落地。截至2019年末,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金额61.69亿元,22家机构开设FT账户,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3712.9亿元。粤港澳大湾区首个“香港+保税港区”飞机跨境转租赁项目落户南沙。国内首单以纯专利许可为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设立。
(三)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成效明显。
不断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印发实施覆盖审批、监管和退出三个关键监管节点的《工作指引》,构建全链条的监管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全国首个金融监管功能区——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试验区,与广州互联网法院合作设立“数字金融协同治理中心”,探索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科技+协同治理”新模式。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项目受到国务院督查奖励等多项表彰,受到广泛肯定。截至2019年末,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共监测企业12.33万家,覆盖全市11个区和各类类金融业态。同时,在广州民间金融街试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
推进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多措并举积极化解广州农商行公司治理问题突出,内部管理薄弱,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等方面风险,以保障企业稳健经营。支持协调从化柳银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工作,按照监管要求,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化解机构风险。联合广东银保监局、市国资委加快推进广州国投重组工作,重新确定重组方案,按照银保监会指引,全面组织申报材料。
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快网贷机构平稳有序退出,落实分类处置、整治工作力度,大幅出清平台风险,我市成为全国唯一全年未发生爆雷和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的重点城市。截至12月,全市在营平台由年初50家下降至1家,在营平台借贷余额约105.87亿元,涉及出借人约12.6万人,借款人约107.42万人。稳步推进邦家案资产处置、“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案件处置化解工作。
抓好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大案要案处置和信访维稳,有效维护广州金融稳定。率先出台《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行业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对小贷、融担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治乱。全年共移交金融领域线索95条,处理非法金融活动或其他网贷纠纷投诉举报共3000余件,积极协助投诉人与非法放贷机构维权协商,挽回经济损失逾100万元,获得群众高度好评,有效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
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宣传力度。创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模式,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成功举办广东省第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微视频和海报设计大赛。多渠道投放法制宣传视频,受众超1500万人次。国家处非联办和广东省处非办工作简报刊登广州处非宣传的经验做法。《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宣传“广州模式”》获得2019年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项目奖。
(四)金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以落实营商环境2.0改革为契机,加快完善金融政策体系,深化金融行业信用环境改革,优化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环境。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广州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迎接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推动广州地区在全国率先推出征信查询微信预约、银行网点自助查询、查询缴费移动支付等便民服务。通过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缩减信贷审批发放时间。修订支持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和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市财政6年共支持专项资金20多亿元。广聚金融人才,4年多来累计评出金融高层次人才1083名,奖励资金达1.33亿元,吸引了一批高层次金融人才在广州集聚发展。
加大金融招商力度。2019年12月25日市委张硕辅书记带领12个金融功能区首次组团赴京成功举办2019广州金融(北京)招商推介活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关领导,重点金融总部机构、国家金融行业协会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等近300人参加了活动,共收集整理意见建议33条,达成战略合作意向项目33个,投资金额及授信意向近2000亿元。并有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广州金融科技产业园、中国铁建国际投资总部大厦等项目落户广州。
(五)金融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
打造金融业高质量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举办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6届全球年会、金融高质量发展广州峰会、2019穗港澳金融合作推介会、第八届金交会、2019湾区经济发展国际论坛等高端论坛,汇聚全球智库资源为广州金融发展建言献策。与法国法兰克福金融合作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双方在银行保险机构设立、绿色金融、金融科技、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交易平台搭建、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关系。
(六)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
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归类各层面问题64个,整改落实28项,集中治理问题13项,为企业、群众解决民生实事13件,建立长效机制5项。
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瞄准基层党建工作短板狠抓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大力开展支部、党员争先创优活动。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MV拍摄等主题活动共30余次。分4批次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和金融行业党委党员代表200余人赴遵义干部学院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机制,报到率和参加服务活动率均达100%。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干部任免调整等相关工作。先后选拔任用正处级领导2名、副处级领导1名,全局现有80后正处长3名,80后副处长1名。同时,认真抓好干部在职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积极推进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局实施方案,结合主题教育开展集中排查整改。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点,以节前廉政教育、发送助廉信息等方式,做到警钟长鸣。全年开展谈心谈话23场次、谈话提醒3次,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红线”意识。
精准扶贫和协作帮扶成效显著。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扶贫工作,全力推进省定贫困村梅州市上围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和东西部协作帮扶贵州省黔南州、毕节市有关扶贫工作。着力构建“1+1+N”产业帮扶体系,通过搭建销售平台、对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帮扶资金投入等措施,支持上围村产业发展;发动爱心企业支持黔南州、毕节市贫困村实施危房改造、饮水安全、道路硬底化、蔬菜产业基地等一批民生保障和产业扶贫项目。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广州金融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挑战,比如金融业增长的基础不够稳固,与市委市政府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缺乏大体量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和金融机构总部;部分地方金融业态尚未有国家监管实施细则出台等。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广州金融“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全市金融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构建与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重要战略性工作,为实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重要支撑。
(一)科学谋划广州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是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评估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梳理“十三五”期间广州金融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分析与各主要城市之间的政策、指标差距,准确查找我市金融工作的短板,力争在收官之年“查漏补缺”,继续稳步推进我市金融业发展,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科学谋划“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稳步推进编制工作;加强对金融业发展的课题研究,充分调研,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确保2020年完成规划送审稿。
(二)扎实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各项工作。
一是推动各项政策文件落地实施。尽快出台《广州市关于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继续加强三地对接,加强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规则对接、产品互认等工作,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同时积极向中央、省建言献策,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支持指导广州钻石交易中心争取贸易通关及税收政策,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粤港澳大湾区钻石产业生态圈。
二是是加快自贸片区金融改革创新。探索跨境金融创新,拓展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的功能,扩大试点银行和企业应用范围。加快推进落实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工作,为区内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探索研究应用“理财通”,促进境内外资金流通。积极发展航运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融资租赁等特色金融产业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国际金融岛等重要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集聚粤港澳大湾区优质金融要素资源。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设立工作,推动上海保险交易所在广州设立南方总部,开展原保险、再保险、保险资产管理以及保险衍生品交易与登记等四大平台业务。争取在南沙设立港澳保险内地服务中心;发挥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作用,为大湾区航运保险产品提供登记、注册、交易等服务。
四是建立大湾区统计、报告和宣传工作制度。定期汇总大湾区建设主要金融指标,分析各金融行业发展趋势、特点,提出支持大湾区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坚持积极报道广州市大湾区建设的工作亮点、创新做法。
(三)进一步提升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发挥银行业融资主力军作用。强化信贷对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续贷支持力度。举办多种形式的融资对接会。
二是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挥我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相关政策扶持作用,扩大政策优惠对实体经济主体的覆盖面。引导保险资金投向广州及周边地区健康养老产业、大数据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巨灾保险续保、保费发放和保费水平测算工作,继续引导IDI保险在南沙、开发区、花都等地落地。鼓励研发科技保险产品。
三是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落实《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协调机制,推动一批企业加快上市挂牌。加大拟上科创板企业辅导力度,不断完善拟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库。引入国内外资本支持我市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建设,系统整合金融行业资源,打造优质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纾困基金、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做市基金健康发展。
四是发挥地方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小贷、融资担保、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围绕股东产业背景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稳步推进广州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有效防止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推进公益金融试验区建设,力争公益小贷、公益基金等落户我市,不断丰富我市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的层次和内容。
五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充分调动各区积极性,落实《广州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分工方案》,争取设立普惠金融专项资金,营造敢贷愿贷能贷的政策环境。
(四)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
一是建设、利用好各类融资对接平台,落实广州市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推进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中小融”)、“信易贷”、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等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借助参加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测工作的契机,不断从法律层面及体制层面进行优化改革,切实提高信贷可获得性和便利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金融招商水平和质量。认真研究制定《广州金融国际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7)》,每年在国际金融中心城市中选取1个城市开展金融招商推介。拟建立由分管市领导为召集人的广州金融国际招商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安排300万元金融招商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广州金融国际招商活动。加快设立花城银行、富卫人寿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旅游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推动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迁址广州。推动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尽快批筹。推动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华兴银行等银行机构在广州设立理财子公司。协助推进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复业。支持昆仑银行在广州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支持众诚保险、日本爱和宜保险公司合资设立广州汽车保险研究院(企业法人)。
三是营造金融人才集聚发展的健康生态。认真做好2019年度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完善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网上申报系统,建立金融高层次人才评定与金融人才绿卡申请的有效对接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健全高端金融人才储备库。充分发挥广州金融人才协会作用的多元化人才服务平台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推进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规范、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发挥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平台作用,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广州绿色金融协会、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不断提升绿色金融研究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绿色金融创新中心。推进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逐步将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辐射到大湾区。
二是加快发展金融科技。研究制订广州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征信共享等领域的合理应用,切实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探索在审慎框架下金融科技企业商事登记的方法路径,指导条件成熟的区设立金融科技园等集聚区,指导具备实力的金融科技企业发起设立广州市金融科技企业协会、金融科技实验室,大力推动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我市金融科技综合水平。
三是稳步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认真贯彻《广州市关于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广州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广州供应链金融协会,积极开展广州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探索设立广州供应链产业引导基金,鼓励具备条件的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多维度打造供应链金融服务基地和示范项目,依托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广州供应链金融纠纷在线多元化解等平台系统,构建独具广州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效能。
(六)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争取以市委深改办名义印发实施《广州市关于改革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依托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试验区,在小贷特别是互联网小贷领域试点建设“四链合一”(监管链、风控链、征信链、司法链)的数字化监管与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广州市创建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典当、地方各类交易场所、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规范发展。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广州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与发展实施办法。开展商业保理行业清理排查,探索商业保理正面清单管理。启动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政策绩效评估,修订完善专项资金奖励细则。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的金融风险防控。推进P2P网贷平台转型风险出清,对于已停业的平台,进一步推动存量业务清零;对在营业的PPmoney,推动其稳妥有序转型。取缔违法违规交易平台,稳妥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发挥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主体作用,探索运用监管科技,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地方金融智能监管体系。
三是加大重点案件的处置力度。抓好大案要案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化解50%以上陈案的目标任务。
(七)提升广州金融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
一是讲好广州故事,提升广州全球金融中心竞争力。积极与国际知名媒体合作,加大对广州金融的宣传力度;加强同国外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加深国外调查者对广州金融的了解程度,不断运用国际语言讲好广州金融故事,提升广州金融的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从而不断扩大广州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助力外资金融机构到广州发展。
二是举办各类高水平论坛。继续办好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7届全球年会、第八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广州金融业推介会、金融高质量发展广州峰会等金融高端展会论坛活动,充分发挥国际金融交往平台和战略智库作用,使其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家空间作用,弘扬诚信、务实、创新的优秀金融企业家精神。在全市金融机构开展文化建设活动,树立使命文化、诚信文化、稳健文化、法治文化。建设好岭南金融博物馆,擦亮广州文化品牌,着力将博物馆打造成为岭南金融文化溯源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地标”。
(八)进一步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一是做好金融系统党建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继续高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及党内政治建设相关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
二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牢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益,从日常履职严起,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完善监督机制,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确保干部队伍始终纯洁可靠。
三是落实各项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口帮扶贫困村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强化政策保障和公共服务保障。加快推动扶贫产业项目落地见效,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长效脱贫机制。探索金融扶贫、消费扶贫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对接消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推动金融产品服务在贫困地区落地应用。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0年将进一步开展干部队伍常态化摸排分析,定期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和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在基层一线和扶贫困难艰苦地区储备、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机制,制定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和思想教育引导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的学习贯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干部培养锻炼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