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4-10-14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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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广州市不动产资产管理业态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情况
当前,我国不动产进入存量时代,行业加快转型,不动产金融业态发展迎来了历史性机遇。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我国不动产金融的多层次生态体系正加速形成。今年以来,为加快盘活广州存量不动产资产,我市会同广东证监局形成了广州不动产资管业态发展“3+3+N”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广州的独特优势,强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广州不动产资管业态高质量发展。10月10日,我市正式印发出台《关于推动广州市不动产资产管理业态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作为我市加快发展不动产资管生态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不动产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按照“3+3+N”总体思路,打造不动产私募基金份额交易(REITs四板)、不动产资产信息、不动产资产管理服务等3个平台,培育不动产私募基金(PERE)、不动产资产运营服务、不动产资产证券化运作等3类机构,建设包括培育人才队伍、丰富不动产资产来源、引导长期资金支持、完善专业配套服务、强化风险防控化解等N类要素的不动产资产管理业态生态圈。
(二)建设不动产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交易二级市场。依托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打造全国首个“不动产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交易专板”,开展不动产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交易。推动我市不动产私募基金份额进场托管及质押登记。
(三)建设不动产资产信息平台。依托广州交易集团建设不动产资产信息平台,分级分类建立存量资产台账,打造全市不动产资产信息库。完善不动产审批确权手续,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形成不动产资产信息平台与不动产资产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协调机制。
(四)建设不动产资产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广州城投集团建设不动产资产管理服务平台,为全市不动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实现存量资产盘活,为增量投资提供金融支撑。引导各类主体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开展资产处置、租赁等综合交易服务。
(五)打造专业化不动产私募基金机构。培育打造专注投资我市不动产资产的头部私募基金机构。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私募基金机构获批不动产私募基金试点、加大展业力度。
(六)打造专业化不动产资产运营主体和服务机构。推动相关企业围绕重点领域成立专业化不动产资产运营主体,注重提升不动产资产运营能力。支持投资顾问、会计、税务、律师、评估、工程顾问等专业机构来穗发展。
(七)打造专业化不动产资产证券化运作机构。推动证券基金机构在穗拓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业务,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持相关证券、基金机构取得公募基金牌照并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
(八)积极拓宽不动产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我市不动产资产。推动境外资本通过QFLP试点参与我市不动产资产领域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市不动产资产管理。探索积极引入社保、年金、养老金、其他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
(九)积极营造不动产资产管理良好生态。鼓励国有企业牵头成立不动产资产金融研究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区探索打造不动产资产管理集聚区,培育中介和专业服务机构,为不动产资产管理提供专业服务。
(十)防范不动产资产管理业态创新发展风险。压实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机构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严防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