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27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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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
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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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8月25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广州市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一、背景依据和目的
近年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广州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2019年9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营造发展供应链金融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控和管理等方面明确广州市发展供应链金融的目标和具体措施。结合《广州市关于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的相关政策文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广州市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广州市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州特色产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探索构建广州特色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模式。
二、主要内容
一是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体现特色、注重实效、防控风险”的原则,以培育一批运转良好的广州供应链金融示范企业、建设一批切实有效的广州供应链金融示范项目为目标,推动广州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二是试点任务。搭建广州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广州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广州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试点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参与主体的范围及基本条件、试点申报的流程及运行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地方性类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科技类公司等各类主体申报试点,统一向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提交试点申报材料,由区金融工作部门初审,择优推荐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的评审专家组对试点主体相关资质进行实质审查,并对试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负责试点项目运行期间的综合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试点主体与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签署试点项目监测协议、拟定风险处置预案,切实履行风险防范化解主体责任。
四是组织保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加强组织协调、信息共享及激励引导。
三、政策亮点
明确广州市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的实施细则,以打造优质试点项目为起点,形成推广复制先进模式和经验为目标,创新广州特色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