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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市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2-28 分享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7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2018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24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发布,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1011日,广州市发布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2018年底前需出台“制定支持乡村振兴的金融保险政策”。为全面支持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局研究制定《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改进和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支持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是如何制定的?

我局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政策研究,了解各涉农区尤其是增城、从化两个区农业、农村发展现状以及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详细梳理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政策以及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关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际,草拟《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相关金融机构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并征求了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等单位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实施意见》提出七大类二十四项具体任务:健全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货币信贷政策支农机制、拓宽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渠道、加强“三农”综合保险体系建设、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加强对乡村区域的保险资源投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支持作用、加快乡村金融产品创新、强化涉农金融服务创新、加强技术服务创新、推广农业产业链金融、强化农业产融对接、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优化绿色金融支农机制、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规范发展绿色债券融资、积极支持绿色保险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减排、推动金融与乡村文化融合发展、支持特色小镇发展、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强农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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