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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我市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时间:2019-06-17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我市民营上市公司

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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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制定《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民营企业解难纾困的部署要求,纾解我市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和上市公司流动性等暂时经营困难问题,促进我市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我市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于201948日印发实施。

2.《若干措施》主要有哪些内容?

《若干措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分类施策的总体思路,从建立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市属国企与民营上市公司加强合作等角度,提出化解民营上市公司流动性困难、股权质押问题的8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民营上市公司融资问题协调对接机制。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中央驻穗金融监管部门、市相关部门、市工商联共同参与,建立民营上市公司融资问题常态化协调对接机制,打造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三方沟通协调平台,通过政府出面协调金融机构、统筹各方资源并提供必要便利、加强市属国企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等方式解决民营上市公司融资发展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成立并购纾困基金和私募份额交易做市基金。在广州国发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出资30亿元组建国资产业并购基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形成总规模200亿元的民营上市公司并购纾困基金。在中证报价南方总部的支持下开展私募基金份额交易,吸引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在穗集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政府投资基金及其他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组建私募份额交易做市基金,为民营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

三是优化民营上市融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利用发行债券、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上市公司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在政府相关金融业务资源、高层次金融人才评选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市属国有企业发行纾困债,利用自身信用水平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纳入我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盘活上市公司上下游产业链,降低信用风险,提高资金流转效率,缓解流动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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