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9-24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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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融赋能妇女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健全保险保障机制、强化服务能力建设等要求,为各地推动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实施意见》精神,发挥金融在支持妇女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妇女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创业就业等领域的活力和潜力,广州市委金融办、市妇联、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广州市金融赋能妇女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若干措施》制订工作,市委金融办、市妇联结合国家三部门《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广州金融服务妇女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具有广州特色的政策举措。召开金融支持妇女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组织在穗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代表、女企业家协会及乡村振兴妇女代表开展交流研讨,并按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对政策措施作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妇女就业创业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针对女性从业较为集中的产业,开发适配性强的信贷产品;对于市妇联推荐且申请材料齐全的贷款申请,优化审批流程。二是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完善妇女社会保险保障体系,提升妇女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化“广州妈妈爱心计划”品牌项目;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同步开通线上投保功能。三是拓宽创新创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女性创业者开展资本市场知识宣讲与融资实务指导;支持女性创业企业及妇幼健康产业链企业参与产融对接活动;引导“益企共赢计划”试点银行,积极服务女性科技人才创办企业。四是加强乡村妇女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针对乡村女性从事的特色产业,开展定制化信贷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将乡村女性创业项目纳入“整村授信”支持范围;建立“金融村官”与镇村妇联常态化联络机制。五是赋能妇女职业技能提升。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培训+信贷”支持模式,促进进城务工女性、女性新市民等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对完成妇联或人社等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女性,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创业贷”等支持。六是完善以妇女为主导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市妇联定期向合作银行集中推送获得各类荣誉的女性名单,推动合作银行将荣誉信息嵌入授信模型;鼓励金融机构将家政从业人员“广州市家政安心服务证”信用星级纳入信贷审批重要参考;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防止模型算法中的性别偏见有关要求。七是提升妇女金融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实施“巾帼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定期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金融产品宣讲、业务辅导等活动;针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预付式消费风险等,加强对老年妇女、农村妇女、女性新市民等群体的宣传与保护。八是保障措施。建立金融赋能妇女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点领域项目、企业“白名单”;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服务;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