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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9-12-12 分享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5-2020)》《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科学计划安排,扎实组织实施,全面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上级给我局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为我市金融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本单位法制政府建设总体情况报告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由局长牵头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政策法规与法规处制定了《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等多项制度、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发生人事变动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召开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各处室职责,强调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并对下阶段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聘请了广州启源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全年提供法律咨询20余件。2019年,我局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已落实到位,成立了监管一处与监管二处,履行对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审批与日常监管职能。由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加挂审批管理处牌子,完善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

2.注意抓好工作部署和总结。

我局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局各项工作相结合。20193月,局长亲自主持召开依法行政、普法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专项经费,落实专人责任。将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进行安排。每年终我局都对当年开展的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市依法行政办和市法制办的要求,形成书面报告按时提交市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我局都按照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要求,及时进行阶段性的部署和总结,做到一手抓工作,一手抓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落实,提高了工作效果。

3.认真抓好学习培训。

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我局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学习培训,强化全局人员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2019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地方性法规的学习,组织干部参加广州市公职人员学法统一闭卷考试,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考试;20191月,我局理论中心组就建立完善金融政策法律体系进行专题学习,重点学习《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为开展系统内普法教育工作,提升系统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修订《广州金融依法行政工作手册》系列书籍。《广州金融依法行政工作手册》共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其他类等四个分册,共约150万字,基本囊括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普法工作,提升队伍法制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储备。我局还对新进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其职责由政策法规与规划处承担。在局官方网站“广州金融网”公布本单位政务公开机构和联系方式,并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程序公开各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实施《广州市金融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新闻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政务公开工作走向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2019年,主动公开文件98件,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5件;共受理网上咨询214条,发布微信信息100余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62条,发布金融运行信息130余条。

2.政务管理情况。

1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方面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目前我局已将相关审批所需时限由原3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我局权责事项办理时限压降了87%,位于全国五大主要城市之首,即办率超60%,位于几大城市前列。将市级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日常变更事项审批审核职权进一步下放至南沙新区(含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实施,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制定《广州市地方金融机构准入审核委员会工作办法》《广州市地方金融机构审批事项内部工作指引》,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形成《广州市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指南》《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融资担保公司备案事项内部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条件、经营规则及审批程序,规范内部备案流程,精简备案资料,提高备案效率。

2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情况。不断提升工单办理质量和效益,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网上督办和现场督办等方式,对热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督查,推动提高问题解决效率。2019年受理工单按时完成率100%

3部门网站建设情况。扎实做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建设,坚持局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按照市政务办的要求,不断改进栏目设置,优化网站服务功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各类模块,按照新闻内容产生时间与发布时间相隔不超过3天,动态类信息每月至少发布4条的要求,我局指定专人每天定时对各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广州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等要求,举一反三,对局官方网站定期进行全面自我排查,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为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和运维,我局与广东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由该公司负责网站日常安全技术维护,及时修复存在的高危、中危等漏洞,切实解决好网站日常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建立了快捷联络通道,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反应,进一步筑牢网站安全防线。

3.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严格按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决策民主科学。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建立了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1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须经局务会议讨论。2019年,我局拨付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每一项资金的拨付都严格按照各处经办人员对口把关、处领导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再审、局办公会议讨论、挂网公示的决策程序进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2019年,我局制定或牵头制定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民营上市公司纾困风险补偿暂行管理办法》等3份规范性文件,我局均通过科学、民主的决策过程,按照规定开展邀请专家参与论证、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或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起草工作完成后,均按规定提供材料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并由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2019年无市政府重大决策。

2严格政府合同管理。我局严格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明确了合同审批手续和权限,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相关合同按照规定由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合同档案全部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4.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根据市纪委和市司法局要求,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通过文件起草或执行处室首评、法规处复评和报告市司法局等环节,将预防腐败工作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之中,形成一套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

二是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工作程序。针对我局机构设置调整及职能不断扩展等情况,2019年,我局对原有的《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制度汇编》进行全面的修订,增加了部分重要制度,同时对原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对2018年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广州金融政策汇编2018》。

5.行政执法情况。

我局当前9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省外融资担保机构在广东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审批融资担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审批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融资担保公司分立审批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审批设立典当行审批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审批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终止审批)均为省委托事项。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为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和省金融办与广州市金融局签订的行政职权委托协议书,从2017728日零时起,“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行政职权由省金融办委托广州市金融局实施。2019年由于机构调整,承接了市商务局划转的典当行初审的权责。为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于2019年初成立监管一处及监管二处,在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加挂审批管理处的牌子。2019年,我局组织两场执法考试,当前我局拥有执法证的在编干部超过80%

6.行政监督情况。

在接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方面,我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细则》,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办理认真、成效明显。2019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主办件8份,人大代表、提案单位或提案人对我局主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法治宣传工作情况。

1.工作部署情况。

我局按照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制定了“七五”普法实施规划,明确普法重点,并将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足额安排普法工作专项经费,配备电脑、相机等办公设备建立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在每年的宪法日及重要时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2.教育培训情况。

根据市普法工作要求,积极面向全局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工作,为全体公务员发放了学法用法教育读本,购置法制宣传教育图片并张贴在局法制宣传栏和橱窗。建立了普法无纸化系统,利用机关OA系统和局政务网站上传普法资料,做到普法广泛化、及时化、立体化,节约了行政资源。根据每年普法重点,制定年度局党组学法计划,每年安排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圆满完成年度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网上考试工作,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3.普法宣传情况。

近年来,我局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等为突破口,全面加强金融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对金融工作的认知度,提高社会信用意识和法制水平,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编制了150万字的《广州金融依法行政工作手册》系列书籍,在各类重大活动中我局都将该手册作为参阅材料分发给参加活动代表,在全社会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尤其是金融法律知识,提升全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针对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猖獗等金融乱象,大力开展处非宣传活动,创新处非宣传模式,全面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消费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一是认真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银行网点、金融功能区等开展深入宣传,让处非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实现辖区全覆盖。今年处非宣传月期间,我市各区累计共发放宣传册6.3万份、张贴海报48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1700余条,参与群众42万多人。二是创新处非宣传模式。针对非法校园贷高发态势,我处精心筹划组织了广州市首届高校防范金融诈骗海报设计与动画制作大赛,累计收到125所高校5126幅海报作品以及82所高校873个微视频作品,并在广州金交会上顺利举行颁奖典礼。进一步提升了在校学生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防范意识,打造处非宣传的广州模式。三是加强舆论引导。针对不良校园贷、消费返利陷阱、虚拟货币、非法期货交易等防范重难点问题,我处牵头制作了《防范消费返利陷阱》《远离不良校园贷》等一批公益宣传片,分别在广州地铁、公交移动终端和市内楼宇电视终端进行滚动播出。将市、区和各高校参赛选出的一批高质量防范非法集资动漫短片和宣传海报制作成光盘,下发各区和高校,利用网络、电台、电视台,在各高校、各银行宣传平台、公益宣传栏、基层镇(街)、村委等宣传平台长期滚动播放,提升广大群众风险识别能力。开设“金融大讲堂”栏目,将“金融大讲堂”以视频类直播的形式在腾讯新闻APP、腾讯视频APP、腾讯网、腾讯大粤网首页、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推广,共播出节目60期,听众人数逾80万,被国家处非联办列为全国处非宣传教育创新成果经验予以推广。四是成功举办“开学防诈你我同行”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在广州大学城广东科学中心广场成功举办“开学防诈你我同行”金融基础知识及法律知识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驻穗25所高校600余名师代表和11家银行机构参加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省内各主流媒体对活动给予了广泛报道,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达到了预期效果。五是深入开展广告排查情况活动。组织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共同在广州全辖深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抢占宣传阵地和舆论制高点,最大程度抵消非法集资犯罪分子“负面宣传”的危害性,净化市场环境。201910月,我局制作的公益宣传短视频《借贷纠纷》《私募基金》在广州地铁视频、公交视频、楼宇电视等多渠道开展集中投放,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每天覆盖人群超过1000万人次。国家处非联办和广东省处非办先后两次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简报上刊登广州处非宣传的经验做法。《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宣传“广州模式”》获得2019年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项目奖。

二、存在问题

  1. 权责事项均为省委托事项,推进体制改革需要按照省的要求执行。

我局当前的行政许可事项均为省委托事项,需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文件要求在省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办,在我局审核通过后需要报送省局审批。为简化网上办事服务流程,我局已实现压降审批时限87%,建立起了各项审批工作制度。但由于最终审批和日常管理权责均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我局无法把全流程的工作统一管理起来,事中、事后监管上存在障碍。

(二)市级政务服务系统建设有待完善。

权责清单只能认领,不能修改,造成各级部门对外公布办理事项时名称与法定依据不符。以典当企业设立审批为例,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省级权限表述为“典当企业设立审批”,市级没有审批权限。同时,该办法明确表述市级权限为“初审”,但由于系统只能认领省级目录,造成我市在对公布过程中也只能表述为“审批”(实际我市无审批权限),这与我局实际的权责和职能不符。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已在系统内办事指南附加说明,明确告知群众以上事项我市为初审单位,并在办理流程中明确标明该事项须报省级部门审批。同时,我局已将有关情况向省级部门反映,协调修改有关事项的表述。鉴于此,建议允许市级部门根据权责情况修改有关审批事项的文字表述,避免出现表述不清、内容混淆的情况,影响群众办事。

  1. 受到人员编制的制约。

我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审批管理处)目前边编制4名,承担政策规划、审批管理、政务、宣传等职能,还有部分业务工作。局监管一二处均编制3-4人,工作开展受到人手不足的制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监督机制与政务工作。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协调班子成员按分工、标准严格抓好落实。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制度供给,建立健全职能整合、业务协同、规范管理、网络服务、统筹推进、法规保障等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与重点领域公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二)加强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

一是落实依法化解矛盾机制,继续做好重大案件处置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指引债权人合理合法维权,落实信访、维稳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加强公众教育,推动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贯彻落实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细则,推动各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

积极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扎实开展处非宣传月活动;探索举办广州市金融风险防控论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高校金融院系、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成功举办广州市首届高校防范金融诈骗海报设计与动画制作大赛的基础上,继续运用金交会这一优质品牌,提升大赛档次。加强开展处非宣传进地铁、公交、楼宇、大学校园、社区等活动,通过持续深入的全面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等金融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四)加强法治培训。

加强对全局人员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所属人员的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落实地方监管职责。重点开展对行政法的学习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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