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4-08-21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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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管函〔2024〕79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萝岗金发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来文穗开国资报〔2024〕50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州萝岗金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如下:
广州萝岗金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丰路33号9栋208号”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3号20栋631房”,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区喆健,联系电话:83171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州萝岗金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