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时间:2022-04-08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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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复(广州)〔2022〕10号
关于同意广州万融汇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住所的批复
广州万融汇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住所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住所由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西路225号119房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猎德大道33号120铺,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公安厅,省典当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