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19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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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管函(广州)〔2024〕2号
关于收回广州首家典当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
等8家典当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广州首家典当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等8家典当企业因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收回广州首家典当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等8家典当企业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企业具体名单及许可证编码详见附件)。
上述典当企业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未使用的当票、续当凭证等一律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8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名单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8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典当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