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1-26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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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复(广州)[2022]3号
关于同意广东亿隆典当行有限公司
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批复
广东亿隆典当行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张志敏变更为张利民。
二、住所由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301号变更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顺景街4号之十铺、十一铺。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公安厅,省典当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