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12-06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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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3〕362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鹏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3〕158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准广州鹏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如下:
同意免去张昭海监事职务,任命黄海昌担任监事职务。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区喆健,联系电话:83171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鹏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