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03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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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3〕117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变更住所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越金融〔2023〕32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住所变更如下:
一、同意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住所由“阳山县阳城镇城南东社区阳山大道368号富凯华城商住小区A2幢1层43号商铺”变更为“阳山县阳城镇阳山大道389号[阳山碧桂园]江山八街5座102”;
二、同意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连山分公司住所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如景花苑2号楼首层02卡商铺”变更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双龙路(首层第2、3卡)”。
(本页无正文)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