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9-18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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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贷核(穗)〔2020〕2号
关于核准广州惠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批复
广州惠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
你司报送的广州惠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有关规定,现核准你司设立资格。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在广州民间金融街发起设立准公益特色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范围扩大到全省。
二、广州惠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比例开展业务:注册资本的10%面向省内贫困学生、特殊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等公益助学项目发放公益性无息助学贷款,借款人工作后3年内利率基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上浮;注册资本的20%面向省内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助农项目发放准公益性低息贷款,利率基于同期贷款报价利率(LPR)不上浮;注册资本的70%依托碧桂园集团物业及产业链企业(限于广东省内)开展市场化小额贷款业务。经营收益原则上根据相关规定留存在广州惠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在弥补亏损后继续按照上述比例开展业务。
三、广州惠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由主发起人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独资设立,注册地址为广州民间金融街,法定代表人为周凤婵。
四、核准广州惠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
(一)小额贷款业务;
(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五、请你司落实营业场所,做好营业场所消防验收,并到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请你司在批复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业筹建工作,并由越秀区相关部门正式发文至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请验收。经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核验开业证照齐备后,给予开业通知,并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我局备案。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越秀区政府,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