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3-30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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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0〕27号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吉屋互联网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局:
越金融〔2020〕29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以及《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审核,广州吉屋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的变更符合规定,我局同意以下变更:
1.股东及出资比例变更为:深圳市吉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4%;深圳市房利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深圳市快乐文化 科技有限公司2%;湖南德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90%。
2.注册资金变更为:深圳市吉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4000万元;深圳市房利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00万元;深圳市快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湖南德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90000万元;注册资金合计100000万元。
3.董事会变更为: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
4.总经理变更为:总经理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委派人员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5.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变更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由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联系人:陈漾,联系电话:8317168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吉屋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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