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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9-0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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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2212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2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海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绿色金融助力广州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建议的提案》(第2035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等会办单位意见并与您作了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2017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把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围绕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落实“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绿色金融发展思路,坚持创新引领,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机构、产品服务和区域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培育发展了具有广州特色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目前,五大国有银行及广州农商银行在穗设立绿色分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等设立绿色支行,广州银行、粤财信托等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建设银行在穗设立全国首家气候支行。推动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参与人民银行组织的大湾区首批地方法人银行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建设银行花都分行、越秀融资租赁公司参与环境信息披露。截至20226月末,广州绿色贷款余额7174亿元,同比增速47.85%,居全省前列;全市累计发行各类人民币绿色债券约1076.45亿元、美元绿色债券11.4亿元;广州碳交所碳配额现货交易量累计成交突破2亿吨,累计成交超过50.92亿元,居全国各试点首位。有力支持轨道交通和电动公交置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智能电网建设和生活垃圾零填埋等重点领域,为全市和全省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力,也为广州市运用绿色金融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是推动银行机构创新开展“银行+融资租赁”、碳排放权抵押、林权抵押、环境权益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业务,落地省内首批排污权质押融资项目,运用绿色贷款支持广州全市公交车纯电动化项目,推动广州银行发行50亿元、广州农商银行发行3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扩大绿色信贷供给。二是推动落地各类绿色债券品种,创新多个“首单”。先后推动广州地区企业发行首只支持再生纸项目运营的绿色债券,全国首单“三绿”(绿色发行主体、绿色资金用途、绿色基础资产支持)票据,全国首单“三标”(绿色农业、乡村振兴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绿色中票,全国首单光伏行业绿色票据、广东省首单绿色债券等,落地全国水资源领域首支绿色政府专项债券;南方电网成为全国首批碳中和债的发行人之一;广州公交集团成功发行了全国首批碳中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广州地铁集团成功在香港发行境外美元绿色债券;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三地上市挂牌的非银企业绿色美元债券。三是创新开展“绿色产品食安心责任保险”“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心追溯保险”“蔬菜降雨气象指数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以及全国首创“药品置换责任保险”等新型绿色保险产品;落地全国首单采用保险标的价格直接挂钩农产品期货价格的“保险+期货+信贷”金融产品;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主要农产品保险全覆盖,累计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40亿元。四是构建绿色金融产融对接平台,设立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绿色环保板、“粤信融”绿金专区、“开绿融”等一批绿色金融对接平台,提高绿色金融产融对接效率。五是应用数字金融技术支持绿色金融发展。2020年以来,广州市先后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央网信办等批准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金融科技类),花都区上市企业设立智度供应链金融公司成为全省首批9家供应链金融公司之一,正在推进区块链等数字金融技术应用于供应链绿色金融等场景,为广州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提供了多层次、多样化、创新型的绿色金融支持。

  (三)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在试验区的使用,通过央行优惠利率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试验区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运用再贴现支持绿色票据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关键领域的信贷资金投入。同时,逐步建立起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综合激励约束机制,对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评级和全省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二是强化地方财政、政策和规划引领。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绿色金融机构落户、发放绿色贷款、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奖励等项目,市农业部门对生态农业技术和农业主体贷款等提供补贴、贴息等支持,花都区、黄埔区等出台区级奖励政策,形成市区联动、覆盖面广、支持度大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绿色金融融入大湾区金融发展相关政策和广州金融“十四五”规划。出台《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在条例中明确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有关内容,强化发展绿色金融的法治保障。三是积极探索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扩大绿色投资。目前,我市设立了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科技创新母基金、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种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各区均设立了区级基金,并通过股权投资、母基金+子基金、直投项目等方式,积极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科创企业、节能技术等产业项目的投资力度,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四是发挥政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等作用,为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合作银行机构向绿色小微企业发放普惠贷款,将符合条件的贷款纳入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范围。推动设立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绿色低碳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

  (四)积极发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作用。

  一是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新建绿色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和建筑幕墙、空调及电力节能项目等发放绿色信贷,推动新建建筑和存量建筑绿色化建设和改造。截至20226月末,广州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贷款余额已超千亿元。二是鼓励绿色建筑项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拓宽绿色建筑融资渠道。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已发行多笔绿色债券,包括发行“港、澳、新”三地上市境外绿色美元债券等,用于支持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助力中交城投控股公司绿色建筑项目发行绿色中期票据。三是加大对绿色建筑产业链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绿色建材、光电幕墙新型节能型材、建筑节能合同管理项目等绿色建筑配套产业发展,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四是加强建筑节能领域绿色金融业务知识宣贯,组织各区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广州市建筑节能领域绿色金融业务知识宣贯培训”,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专题讲座,利用国家节能宣传周、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等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知识宣传,增强我市绿色节能建筑市场主体运用绿色金融政策工具积极性。五是围绕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开展课题研究,将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建设领域碳达峰激励政策研究课题内容,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新机制。

  (五)积极支持碳市场发展和碳金融创新。

  近年来,我市将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简称广碳所)发展作为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支持广碳所承担广东绿金委秘书处、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单位等职能,并依托广东绿金委秘书处角色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工作,强化广碳所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中的统筹协调能力和与港澳绿色金融合作联系。二是支持广碳所参与《碳金融产品》(JR/T 0244—2022)、《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 0227—2021)及《环境权益融资工具》(JR/T 0228—2021)等国家金融标准制定,推动广碳所制定的《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构建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向全省复制推广,积极支持广碳所依托碳市场业务开展碳金融创新。三是积极推动依托广碳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市场相关工作,20223月广碳所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探索碳金融领域的合作机遇,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工作。此外,在深化碳市场与碳金融创新方面,20224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对在大湾区发展碳资产管理业务作出了谋划。20226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东电网广州供电局联合主办“广州市企业碳账户上线暨碳信用报告首发活动”,运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等技术,便利企业计算掌握自身碳排放情况,探索构建企业碳账户体系,形成企业碳排放数据采集、核算、评价贴标和融资对接的全流程闭环,并成功在花都区落地试点,为绿色金融服务“双碳”目标探索出一条有效路径。

  (六)加强绿色专业人才和绿色金融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低碳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联合港澳共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主体跨区域合作,推进建设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研究平台、省建筑热工与低碳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平台,加强广州地区院校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加快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开展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学校教学、校园活动、新媒体等各种渠道,提升广大中小学生、机关干部和社会公众低碳环保意识。三是在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中单列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并将绿色金融业务表现作为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评价标准,定期评定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并给予奖励,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引进和培养绿色金融人才。四是支持绿色金融重点平台、协会组织等开展绿色金融专业培训。目前,广碳所联合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开设了“碳金融”培训课程,此外还开设了“碳交易员”“碳管理技术人员”等培训项目;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通过微信视频号开设了“菁英课堂”等绿色金融公益培训项目,并通过《广东金融大讲堂》开设绿色金融专题访谈,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知识普及,推动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

  二、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将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为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发展方向,持续深化各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更好发挥绿色金融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用。

  一是加强绿色金融政策引领。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构建财政补贴、货币政策、风险分担等协同联动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引导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强化各区、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责任担当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结果等在金融领域的运用。

  二是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结合国家、省、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推动金融机构围绕碳市场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生态价值实现和环境权益融资。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创新合作,引导绿色企业和项目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绿色发展,建立金融要素、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的闭环,更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广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碳资产管理业务。积极发展绿色基金,引导国有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投资。

  三是深化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发挥绿色金融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产业绿色化转型、绿色技术创新、城市绿色发展的支持作用,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运用,助力推进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清洁能源、生态农业和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发展和“无废城市”建设,为广州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金融支撑作用。

  四是加强绿色金融和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相关高校加快绿色金融和“双碳”目标相关专业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政策研究,强化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持续开展中小学校碳达峰、碳中和和绿色金融、绿色消费等宣传教育,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人才、绿色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广碳所、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等持续开展绿色金融专业培训项目和公益培训活动,联合其他相关机构、协会组织开展产业发展绿色化、城市建设节能化、生活消费低碳化与绿色金融相结合的课程或培训内容开发,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绿色金融助力广州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829日    

(联系人:张展维,联系电话:8317167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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