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15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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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穗金融函〔2021〕355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十三届
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35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思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的提案》(第2035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6月24日与贵单位进行了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关于加大力度培育和引入绿色评估、认证机构。
一是与绿色评估机构开展合作。广州市绿色融资对接系统引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品质保证局、中诚信、中节能、联合赤道、北京中财绿融咨询、绿融(北京)等7家绿色中介评估认证机构。成立联合赤道绿色金融评估认证(广州)中心,支持省环境权益交易所设立广东环境资源金融服务中心。
二是积极开展绿色认证。推广绿色施工,组织编制《广州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与评价标准》,从技术上指导各施工企业开展绿色施工活动,将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纳入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体系,在市级工程质量安全奖评选活动,2020年全市新增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80%以上。推行绿色制造,聚焦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绿色制造体系,累计创建广汽本田等 29 家国家级绿色工厂,立白等 111 项本土绿色设计产品,王老吉等 10 个国家级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获得工信部支持资金超 1.5 亿元,数量居全国前列。发展绿色交通,组织推广应用交通节能新装备、新技术,在公交客运站场、轮渡码头等交通场站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装备,创新开展纯电动公交车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申报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广东省纯电动公交车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并已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批;2020 年开展地铁节能技术改造及研究 42 项,推广地铁节能管理措施 20 项,进一步规范车站环控系统、照明、电梯等设备节能管理;将绿色循环低碳理念贯穿于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全过程,通过优化工程设计、推广应用新技术、创新管理机制等措施,实现高速公路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我市发改部门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建立《广州市绿色产业企业名录库》,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技术及成果按程序纳入《广州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推广目录》。当前,绿色融资对接系统共纳入绿色企业和项目2939个,融资额超20亿元。
(二)关于加快绿色金融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持续加大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力度,强化数据整改,着力提升信息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印发实施《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及其配套实施方案,促进信息归集规范化。制定实施新版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将信息目录拓展至6大类71个单位565个数据主题,扩大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广度和深度,涵盖市场监管、海关、税务、司法、公积金、社保、电、水、燃气等数据主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累计归集信用信息数据超 52 亿条,其中“双公示”信息2800余万条,各单位累计通过数据接口方式批量查询 2813.92 万余次。
二是出台奖惩措施。我市46个职能部门联合签署了《广州市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实施联合激励措施 19 项、联合惩戒措施 48 项,建立起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三是强化环境信用服务。在信用服务环节树立“正向激励”导向。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2015年以来,共对9000余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结果推送至《备忘录》联合签署单位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综合影响企业获取贷款、资金补助、采购便利、评优评先、税收优惠、差别化价格等方面。 2018年以来共推送联合激励对象204家、联合惩戒对象773家。实施高效率修复。在2020年度的信用评价期间,积极引导企业立行立改,“即时修复”信用438家;评价结果公布后,主动帮扶失信企业提交信用承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环境信用修复192家。
经我局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环境信用信息已纳入信用广州平台,我局将积极探索广州市绿色融资对接系统与市已有政务系统的对接。
(三)关于组织开展市属法人银行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2020年12月,财政部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有6%的权重为服务生态文明战略,考察绿色信贷余额占比,我市将按照文件精神优化市属法人银行绩效考核安排。我市积极引导在穗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服务力度,在2019年修订的《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增加绿色贷款补贴,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5亿元的给予贷款余额增量0.02%的补贴,截至目前已落实对8家机构超700万元补贴。配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标准文件实施,推动市属法人银行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制定《绿色债券信用评级规范推广方案》。
(四)关于打造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绿色低碳投融资中心。
我市积极引导金控公司、投资集团设立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对具有减少和控制碳排放效应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的投资力度。设立注册资本25亿元的广东绿色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成立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广东省广业中保投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资金规模35.01亿元;成立广州绿色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资金规模40亿元;设立管理资金总规模6亿元的氢能产业基金(湾顶新动能基金)等。支持南沙自贸区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参与碳减排控排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在穗法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做大做强绿色投融资,推动广州的法人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上市公司在绿色低碳方面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立。推广在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标准和评级机制、试行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环境影响的评估认证等标准。加快培育和引进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推动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评价体系。加强绿色技术、绿色金融标准的研究和对接,逐步完善绿色金融评级认证、信息披露和行业标准体系。
二是地方政府加强部门联动,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息、绿色产业有关信息披露,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与绿色融资对接系统进行整合,研究解决系统之间信息壁垒问题,升级完善绿色融资对接系统功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筛选和匹配的优势,识别和推荐更多企业和项目参与,储备一批可行的绿色建设项目。加强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建设。
三是推动市属法人银行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按照财政部《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市属法人银行绩效考核安排,继续落实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补贴政策,推动扩大绿色信贷规模,争取货币政策支持。配合执行人民银行对市属法人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推动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研究申报赤道银行。推动市属国企绿色债券的环境信息披露。
四是继续推进绿色低碳投融资领域发展。探索设立为绿色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绿色银行、绿色投资银行。支持围绕投资绿色企业、产业和项目,发展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具有减少和控制碳排放效应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的投资力度。按照我市碳中和的路线规划,适时完善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绿色金融对外合作和绿色专营机构的招商力度。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申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规模,带动排污权、用能权、城市矿产交易等研究探索。
感谢您对我市绿色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陈梦馨,联系电话:831716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