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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24 分享到:



A类

穗金融函〔2020〕193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6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叶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广碳所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助推大湾区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67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23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 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要素基础设施建设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作为我省指定的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平台,成立以来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市碳市场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截至2020720日,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55亿吨,占全国碳交易试点38.65%,稳居全国第一位;累计成交金额31.16亿元,占全国碳交易试点34.69%,成为国内第一个配额现货交易额突破三十亿元大关的试点碳市场。我市将继续支持广碳所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为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交易拓宽市场。由于我市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等权益交易强制配额需要省一级上位文件支持,目前仍处在以发现市场需求为主的发展阶段,支持广碳所开展相关研究,争取上级支持。

  1. 关于设立大湾区绿色金融创新服务平台

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与香港品质保证局签订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合作推动香港先进的绿色金融技术和经验向广州试验区转移和分享。广东绿金委在“2019穗港澳金融合作推介会”上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推动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创兴银行、广州证券、大业信托等5家金融机构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合规、透明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率先进入实践。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等为广州地区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开展辅导。支持广东绿金委与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澳门银行公会、深圳绿色委员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全面推进绿色金融交流合作。

今年6月,我市印发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66条措施,提出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开业;成立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与金融服务平台下一步,我市将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绿色信用评级、绿色金融统计、金融机构及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环境权益交易等方面加大努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大湾区市场化生态补偿平台

积极推广《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方案》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构建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联合制定大湾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和林业碳汇业务标准,推进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对接。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和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成果已在全省范围推广,辐射带动清远、韶关、梅州、河源等地区。全省累计交易11笔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业务,融资金额6335.62万元,累计成交林业碳汇274.56万吨,成交金额4750.02万元。我市将继续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等碳金融业务创新。

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924

(联系人:陈梦馨,电话:831716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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