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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0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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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函〔2020148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十三届

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8

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广州市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建设广州国际航运结算中心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提案》(第1018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港务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贵会参政议政处经办同志在73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 基本情况

建立现代航运金融服务体系,打造航运交易平台。广州航运交易所和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已落户南沙,着重发展航运交易(船舶、港航资产交易等)、运输交易、航运人才服务、船舶评估、航运经纪、航运金融服务以及航运资讯咨询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务。目前,交易公司的船舶资产交易平台、运输交易平台、航运人才服务市场三大核心子平台和项目已全部落地南沙自贸区,并投入运行,业务增长势头良好。广州航运交易所成立八年来,已基本建成华南地区最大的船舶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自贸区挂牌以来(2015年4月-2019年8月)。广州航运交易所累计完成船舶交易2560艘,交易额达104.71亿元;珠江航运指数体系初步搭建完成,国家统计局已将珠江航运指数纳入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形成辐射华南,影响粤港澳大湾区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航运资讯服务品牌;另外,创新研发航运金融风控产品——航控e,整合数据资源构建掌上智慧航运圈,自主研发综合航运发展指数。

依托广州航交所建设广州航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完成平台支付结算及贸易服务板块的端口对接具备账户开设、在线提现、货车跟踪等功能。正在申请组织广州航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广东中煤、广铝集团业务合作为基础,试点建设广州航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推动设立航运产业基金和航运担保基金。南沙产投基金公司联合广州港集团、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南沙航运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重点投向现代航运物流、航运服务、航运金融保险、航运总部经济、南沙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港集疏运体系建设、龙穴岛航运功能区建设、临港先进制造业项目和“一带一路建设项目9个方向。目前,南沙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已投资近洋码头、广州国际航运与金融产业集聚区、大岗PPP、5号仓等项目,正在跟进中联运通、推点科技、派格水下技术、广州海事重工等融资项目。截至2019年12月底,南沙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已累计投资5.34亿元。

探索开展航运金融创新。推动上海保险交易所和广州航运交易所合作,探索在南沙建设国家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2017年以来,积极推动上海保险交易所在广州设立南方总部,作为上海保险交易所的一级分公司,开展原保险、再保险、保险资产管理以及保险衍生品交易与登记等四大平台业务,大力发展航运保险、大型保险项目投招标、特种保险风险分散等业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广州南沙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南沙区人民政府已经和上海保险交易所达成初步意向,拟由上海保险交易所和南沙航运交易所共建航运保险要素平台。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广东银保监局、上海保险交易所密切配合,在航运保险、巨灾保险、医疗保险管理系统等方面和上海保险交易所展开多方位业务合作,与上海保险交易所等单位就合作开展航运保险交易平台搭建形成共识,为进一步签订协议合作奠定基础,实现平台之间对接,预计近期航运交易公司资产交易平台同步上线测试。

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交通研究院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项目课题组,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初稿。

二、广州航运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航运与海洋金融配套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航运金融的各项业务对政策、法律法规依赖性较强,如果完全依赖市场力量谋求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它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倾斜。相对于其他国际航运中心而言,广州目前尚未制定专门针对航运与海洋金融方面的扶持政策、法律法规,对航运与海洋金融的支持力度不够,限制了广州航运与海洋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二)航运金融业务的拓展乏力。

一方面由于航运业本身所具有的高风险、长周期性与金融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原则不相容,使得本地金融机构对航运金融业务发展不热心不积极;另一方面,本地金融机构由于存在对航运业不了解、航运金融服务提供的能力和水平较低,以及外汇管制、税制、海事仲裁等的掣肘,航运金融产品及相关服务发展滞后,致使航运金融需求大量外移。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南沙虽然加大力度培育航运产业基金、航运保险、航运融资租赁、航运支付结算等航运金融服务产品,但航运金融业务拓展仍显不足。目前,南沙航运金融业务品类较少,只有南沙航运产业基金、航运交易所外汇结汇结算业务及珠江航运指数、航运融资租赁有所突破,缺乏核心产品引领,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航运金融业务链尚未形成。

(三)航运金融要素集聚不够。

与国内重要港口城市相比,广州目前航运要素分散,专业主体稀少,尚未形成对航运金融要素有集聚作用的服务集聚区域或要素集聚、整合平台。在航运交易平台打造方面,上海成立了航运交易所,我国唯一的国家级航运交易所,成立了航运现货远期交易平台,以运价指数为结算标准的指数挂钩协议、指数衍生品交易创新了航运业定价、交易模式、为我国发展航运金融创新发展做出了有益探索。广州也成立了华南地区首个航运交易所,是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平台。但总的来看,广州航运交易所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航运金融专业人才不足。

广州精通航运业的金融人才不多,而既懂金融、又懂航运、贸易、外语、海商海事、国际法律公约和惯例的复合型人才就更加短缺。从航运金融专业人才的后备力量来看,广州高校中目前只有广州航海学院开设了航运金融这一专业,每年培养的人才非常有限,这与市场需求相去甚远。人才供给不足,将直接影响着广州航运金融的健康长期发展。

三、未来规划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对内深化改革,对外扩大开放新时期重要的国家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以及人民银行已经宣布的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无疑将对广州航运金融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粤港澳大湾区的未来就是生产要素(包括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广州现代服务业及金融发展的最大机遇来自大湾区战略的实施。和大湾区内其他航运中心相比,广州有航运、海洋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优势,有较完备的工业、制造业体系,有相对较低的劳动力、房地产成本,在造船、修船方面,其他航运中心很难与广州竞争;广州港与内地腹地经济的联系很难取代。此外,作为省会和华南政治、经济中心,广州对珠江口港口群的协同发展也有独特的影响。

航运、海洋实体经济的发展必然带动相关金融产业的发展,航运金融的发展又增加对专业服务机构及人才的需求。广州应该充分发挥产业体系、人居成本、区域协调方面的优势,克服体制机制障碍,争取航运和海洋金融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纳入我市金融业十四五规划。抓住一带一路、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机遇,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争取先行先试的政策,同时出台我市关于支持航运和海洋金融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航运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航运业资信评估平台,有效促进航运金融市场行为的规范,提升广州航运金融发展的软环境。

二是积极拓宽航运企业融资渠道。鼓励航运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积极利用金交会、广州科技路演中心、广州新三板路演中心等平台组织多种形式的产融对接,缓解航运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航运金融。鼓励银行、证券、保险、股权等多元化融资对海洋高科技(如海洋生物制药)、海洋资源开发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经济各重点领域方面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支持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发展。

四是打造航运金融集聚区。抓住南沙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机遇,积极利用南沙国际金融岛、南沙现代金融创新服务区等功能区,整合各类航运和海洋金融资源,探索打造广州航运金融集聚区,吸引一批航运和海洋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推动广州航运与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加快航运与海洋金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加强与高校、培训机构通力合作,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体系,以培养出更多的能满足航运金融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鼓励海内外航运金融人才到广州发展,对航运金融人才及其子女落户、职称评定、购买住房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为航运金融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感谢您(你们)对我市航运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李政,联系电话:8317166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港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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